各学院、教学部:
为确保学术研究的严肃性,增强项目负责人诚信履约意识以及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时效性,维护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权威性和良好声誉,根据《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天津市艺术规划办相关要求,今年将对在研的2018年度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未结项目进行清查。
请有2018年在研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老师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结项材料按要求提交科研处。逾期未报送结项材料的艺术规划办将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3年内不得申请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联系人:张冰 26686280
E-mail:1435790137@qq.com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