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天津商业大学的社会声誉,也为了保证我校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郑重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并遵守国家关于电子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电子资源。
1. 图书馆网站内的中外文数据库、试用数据库等一切电子资源均只提供给我校师生用于个人研究学习之用。
2.不得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或软件连续、系统、集中或批量地下载图书馆自采和与天津高等教育文献信息中心联采的各种数据库中的电子文献;
3.不得将所获得的电子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也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馆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等用于商业目的,进行非法牟利;
4.校内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校内单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设置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和天津高等教育文献信息中心的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不得允许校园外IP通过它访问图书馆和中心购买的电子资源;
5. 读者有义务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网络账号及电脑(服务器),如出现账号被盗、电脑受攻击等情况而造成了电子资源的违规使用,读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6. 对于违规的IP ,我们有权要求学校网络中心封锁该IP 地址的使用权限,并协助有关部门追究违规用户的法律责任。
7.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进行如下处理:
①通知所在单位领导,违规当事人于三个工作日内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图书馆向全校范围发布通报批评;
②停止借书权限半年;
③冻结网络帐号两个月;
④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⑤由此而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