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市级教学团队和第十四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8

 各学院(部):   

根据《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和第十四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0]2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市教委决定继续实施“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并启动2020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和第十四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我校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团队申报

1.2020年市级教学团队每个单位限报一个(全市2020年将评选出20个左右市级教学团队,每校限报1—2个团队。请严格按照标准评审推荐,宁缺毋滥)。

2.建议在已有校级教学团队基础上申报(已有校级教学团队见附件2)。

3.申报市级教学团队要依据《2020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评选办法》(附件3)进行,并填写《2020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4)(一式四份)和《2020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推荐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校级教学团队,申报团队填写《天津商业大学校级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5)(一式两份)和《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6)一份,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校级教学团队申报每个单位限报一个,学校评选出原则上不超过申报团队总数的40%为校级教学团队,为今后申报市级团队做好准备。

二、教学名师申报

(一)评选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受聘教授职务;

3.2017—2019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4.其他条件依照《第十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7)。

5.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现任校级领导获奖人数严格控制在获奖总人数的5%以内。

(二)申报名额:

每个单位限报1人(全市表彰名额为20名左右,我校有1个推荐名额)。

(三)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教师依据《第十四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办法》(附件7),填写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附件8)一式四份;

2.《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7)一份,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学院(部)学术委员会须对拟推荐参评的市级教学团队、校级教学团队及市级教学名师奖进行认真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送教务处。

四、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周三),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提交地点为教务处。

联系人:赵洪杰  电话26667527

电子版发送邮箱:zhaohongjie@tjcu.edu.cn

附件:

1.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和第十四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具备申报市级教学团队资格的天津商业大学校级教学团队汇总表

3.2020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评选办法(含汇总表)

4.2020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表

5.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校级教学团队推荐表

6.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校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7.第十四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办法(含评选指标体系及汇总表)

8.第十四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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