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0〕19号)精神,现将我校申报推荐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级教改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学院、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0〕19号)文件,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选题指南进行申报。
二、立项申报组织
1.项目类别及申报数量
教改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我校重点项目限额为2项,一般项目限额为6项。
(1)根据天津市教委要求,重点项目实行项目牵头学校负责制,侧重于教育理论重大创新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要充分体现综合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重点项目应按研究内容分设课题,课题数量不超过5个。内设各课题要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相对的完整性,各课题间要彼此契合、相互衔接,形成有机的整体。项目各课题组及成员之间,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有紧密的合作。凡经市教委确认的重点项目内设各课题,视同一般项目对待。
(2)一般项目不内设课题。
2.学院、部门初评推荐
(1)各学院、相关部门限报1项(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学院增加1项)。
(2)各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市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应成立专家组对本学院、部门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推荐。专家组成员原则上由本学院、部门相关领域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专家。
3.学校遴选推荐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遴选,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后报送市教委。
三、申报材料
1.各学院、相关部门报送纸质版《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于2020年9月2日报送至教务处。
2.请各部门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申报书命名为天津商业大学+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教务处相关邮箱:zhaohongjie@tjcu.edu.cn。
教务处联系人:赵洪杰 联系电话:26667527
附件:1.《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包含
指南)(津教高〔2020〕19号)
2.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3.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