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办理网费及校园卡销户退款事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6-06-01 浏览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2016 届全体毕业生同学:

根据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保证2016 届毕业生销户工作的顺利完成和退款款项及时、准确的返还给用户,学校制订了网费和校园卡销户退款工作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本次办理销户退款的范围包括所有拥有以学号为用户名的校园网网费账户和持有校园卡的,于本学年末毕业离校的本校正式学生用户,具体名单以教务处和研究生部提供的相关数据为准。对于未取得毕业资格,以结业等形式离校的,根据教务处和研究生部的相关数据,按毕业生一同办理。

2 .按学制应于本学年末毕业的学生因故需延期毕业的,以及因各种原因休学或转入其他年级的,其校园卡可继续使用至下个学年,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二、工作安排

1. 毕业生以班为单位于6 月24日前到图书馆进行卡片的注销及关闭工作。

2. 毕业生于6 月24 日前到现代教育中心进行网费退户手续,网费余额将退还到校园卡中,同时上网账户不能再使用。

3.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以及留本校工作的毕业生,我们将会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暂不对其校园卡进行销户,保留其基本功能至新学年开学,以满足有暑假期间继续使用的需求,该部分同学中有确需销户的,可以在6 月 25 日之前到一卡通管理中心登记,以便重新加入销户范围。

4. 除上一条的情况外,其余用户账户将于6 月 26 日停止使用,由一卡通管理中心统一办理销户,销户余额以当日余额为准。校园卡余额,我们会通过毕业生的建行卡进行退还,请各位毕业生暂时不要注销和学校财务系统绑定的建行卡。

5. 本次针对一卡通的销户仅撤销用户在学校一卡通系统内的结算账户,不影响校园卡集成的天津城市一卡通功能,卡片不收回,用户可持卡继续作为城市卡使用。

三、注意事项

1 .所有涉及一卡通销户退款的用户,请务必按学校要求到图书馆注销其校园卡图书借阅功能,未按要求办理的,其销户退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负。

2. 校园卡冻结退费后,不再具备以下功能:

( 1 )图书馆通道机的身份认证、借阅图书功能;

( 2 )消费功能,包括学生食堂、购电、浴室、开水房、超市等。

( 3 )如需在学校内继续使用校园卡,请本人持有效证件到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临时卡。

3 .联系方式 计划财务处 王砚 26669609-701/702, 图书馆 王艳 26669708 ,现代教育中心 肖辰 26669578 ,一卡通管理中心 李海军 26675732

计划财务处

2016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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