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会计信息化工程师实验班(会计学专业会计信息化方向)(面向2015级学生)招生简章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4-18 浏览数:

2017 年财政部会计司十大工作要点强调将配合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坚持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并将提升会计信息化标准建设水平列为该年工作十大要点。为进一步落实我校“促转型,争一流,深化内涵发展”办学思想大讨论活动部署,培养会计信息化人才,提升学生竞争能力,拓展就业空间,发挥我校已有的会计信息化教学与科研方面的优势,引进优秀会计信息化教育服务相关企业,借助企业的软件和师资资源及实训基地进行校企合作,提高我校会计学专业会计信息化人才培养水平,我校商学院会计系将在 2017 年面向全校 2015 级各专业,招收会计学专业(会计信息化方向)的学生。

一、 培养方案

1. 学制和学位授予要求

专业: 会计学专业,四年制本科

学历、学位:学生按教学计划修满规定的学分,毕业论文通过答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后,授予会计学专业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

2. 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

会计学专业(会计信息方向)致力于培养熟悉现代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理论; 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会计管理活动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娴熟运用 U8 等会计信息化系统管理软件;能够在真实的企业环境中通过系统管理软件相应模块,发现企业会计管理的基本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初级管理信息化方案;通过全国信息化工程师认证;具有较高的思想素养、文化素养、商学素养的专业知识扎实、科学计算与分析能力较强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具备在国内外企业从事管理软件应用工程师、 ERP 管理软件应用工程师等岗位就业条件,以适应现代信息社会对会计信息化人才的需要。经过本专业的培养,完成三个方面的知识能力训练(企业管理、业务流程知识、管理软件应用),使学生成为懂管理、懂软件、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符合现代信息化企业对高品质、专业化、应用型人才的岗位需求,具备在政府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信息化工程师的实际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3. 培养特色

(1)本专业采用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由具有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组织职业资格认证资质的校外专家和我校具有会计信息化多年教学与科研经验的教师共同授课。我校老师主要讲授会计专业常规课程,确保学生良好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实务功底。校外专家主要通过实验操作和案例,提升学生会计信息化的实际运用能力。

(2)设置专业技能培训和专业特色训练课程。采用真实企业会计信息化应用软件和案例进行教学活动,进入仿真岗位进行专业实习实训,使学生具备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工作的技能和经验。期间,还去安排学生进行企业参观和用友软件园区的仿真模拟实习。

(3)取得信息化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本专项培养的学生,完成会计学专业规定的学分后,获取相应的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申请参加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职业资格认证并通过的同学还可以获得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颁发的“ 全国信息化工程师 -ERP 资格认证证书”(包括财务管理,供应链和生产制造三个方向)。

4. 课程设置

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专业会计信息化工程师实验班的整体教学计划遵循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教学计划设计的基本要求,对会计学专业必修的各类课程不作改动,开设会计信息化专业方向课程,增设会计信息化专业技能培训课程、会计信息化专业实训实践课程,并将专业综合(毕业)实习环节安排为在用友公司用友软件园进行的综合实训。设置的主要课程包括:(1)全校统一基础课,如数学、英语、体育、计算机等;(2)大类基础课,如微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等;(3)专业必修课,如中高级财务会计、税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审计学等;(4)专业选修课,如会计信息化理论、财务会计信息化、财务管理信息化、内部控制与审计信息化、网络财务报告等;(5)专业技能培养课程,如企业经营管理沙盘、管理软件应用技术基础、 ERP 财务业务一体化实务、 ERP 产供销管理实务等;(6)专业实践教学,如信息化工程师认证训练、优秀信息化企业案例分析、会计信息整合分析训练、会计信息化工程师岗位实训等。其中,后三部分教学内容是本实验班独有的。

二、招生范围、报名条件及招生数量

招生范围:天津商业大学2015级学生,英语和计算机基础扎实,有志于进入会计学专业会计信息化方向学习的全校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报名条件:

(1)学生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前三学期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科目(补考、重修已经及格的不算);

(2)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3)跨大类的学生,后续补修课程不超过5门,补修课程超过5门的仅限于辅修会计学专业的学生。

招生数量:40名。

三、录取原则和结果公示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办学部门有权根据生源质量适当调整招生数量。

3. 录取标准:百分制,前三学期平均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占比 60%和40% ,其中笔试内容为《会计学》。在百分制的基础上另设加分项。以工商管理类学生为主,类外学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数量的 15%,择优录取。

4. 加分原则

(1)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可加分,校级一等、校级二等、校级三等奖学金的加分分数分别为5分、4分、3分;

(2)通过英语六级(大于等于425分)的学生加5分;通过英语四级(大于等于 425 分)的学生加3分。四六级不累加。

注:因会计学专业部分课程有双语(汉语+英语)教学,不录取小语种学生。

5. 成绩和录取结果公示:笔试结束后将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内公示成绩。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成绩和录取结果公示期3天,学生如有异议应由本人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交商学院。

四、报名及笔试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19日,13:00 -16:00

报名地点:天津商业大学商学院办公楼 111 室

负责教师:桑振龙 26669738

笔试时间: 4月20 日下午(详细时间地点,将于4月19日晚在商学院办公楼公告橱窗张贴通知)

报名材料:请拟报名的同学自行登陆学校主页,下载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专业会计信息化工程师实验班(会计学专业会计信息化方向)申请表或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如实填写(如发现情况不符即自行丧失录取资格),并于报名时提交。

五、 本章程由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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