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20天津市大学生语言文字艺术设计创作大赛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张陶然  编辑:张孟凯  发布时间: 2020-08-19 浏览数:

为做好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精神,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高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时调动大学生参与普通话推广的积极性,激发大学生对语言文字艺术创作兴趣,提升大学生的语言文字创作能力,特举办“2020天津市大学生语言文字艺术设计创作大赛”。

一、大赛主题

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二、大赛主办单位

天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三、参赛范围

大赛面向我市高等学校举办,我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赛。

四、参赛方式及作品要求

(一)参赛方式

可运用多种艺术形式,如绘画、漫画、插图、招贴等手段,以浅显的、让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普通大众传达“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推普助力脱贫攻坚”等主题内容,推广普通话宣传,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体的作品。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一律提交电子稿件,图片文件的规格为A3幅面,JPG格式,CMYK色彩模式,版式为竖版,分辨率为300dpi以上(包括300dpi)。

作品的图片文件名为:所在院校+姓名+作品题目。作品版面中须含有大赛题目—2020天津市大学生语言文字艺术设计创作大赛。作品版面不得出现作者所在院校、姓名及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等,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三)作品提交

参赛学生需在2020年9月5日前将参赛作品及《2020天津市大学生语言文字艺术设计创作大赛报名表》(见附件)提交至学校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zhangyiran6789@163.com

五、知识产权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参赛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有侵权,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大赛组织方享有参赛产(作)品的展示、出版和宣传权。

六、大赛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2020年8月19日至9月5日。

(二)作品评审阶段:2020年9月下旬。

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出奖项。

(三)获奖作品公示及颁奖:2020年10月。

(1)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

(2)对获奖选手或单位颁发证书。

七、奖项设置

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同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奖。大赛为获奖选手和单位颁发证书,证书由天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

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以相应的奖励。



教务处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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