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作者:徐学钢  编辑:王琳  发布时间: 2020-01-07 浏览数:

各学院、部门:

寒假将至,为切实加强假期校园安全,现请各单位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学院、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假前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并根据部门特点,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要求。

二、按照《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通知要求,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校全校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学院、部门要切实加强本部门的管理工作,后勤管理处及物业公司要特别加强对家属宿舍区的禁放告知宣传工作。

三、各学院、部门的重点岗位、重要资料、贵重物品要落实管理责任,私人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内。假前离校时落实专人关门、关窗、切断电源。要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的管理,责任到人。

四、各学院、部门放假期间,如有师生员工外出活动,请提醒他们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出行时不要乘坐黑出租,及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敲诈、勒索等案件。

五、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禁电器、留宿他人。

六、师生员工假期期间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或委托专人保管,不要在办公室或宿舍存放现金。师生离开办公室、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防止不法分子入室盗窃。

七、各学院、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加强假期安全巡查,严防意外事故发生,放假前将假期值班表报保卫处值班室。

八、1月16日~2月16日学校新东门、南门、西门关闭,车辆、行人一律从东门出入。2月17日起,学校新东门、南门、西门开启。

九、户籍办假期值班时间安排:

1. 1月13日~1月16日、1月22日、2月10日、2月11日、2月17日、2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 2月19日正式上班。

3.户籍办办公地点在家园小区38号楼101-103(青年湖北侧、校医院斜对面)。

驻校警务室24小时报警电话:26661110。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26667531、26653174。

保卫处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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