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政治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通知》、我校《关于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政治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落实并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工作内容:
各部门、各学院要按照我校《关于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政治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通知》(津商大党发〔2017〕39号)、《天津商业大学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津商大校发〔2016〕92号)、《天津商业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津商大校发〔2017〕59号)、《关于我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办公网2017-08-18发)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各部门、各学院所管理的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礼堂、实训车间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燃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饮用水设施、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对社科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的审批以及门户网站和学籍、教务等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管控、对各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加强“三股势力”的防范,深入开展覆盖校舍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电气安全、校园周边治理以及意识形态和网络信息安全和安全稳定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治。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市两委文件和我校《关于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政治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小组,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任务。
2.各学院、各部门要做好工作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按照工作方案进行排查与整改。
3.各学院、各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建好台账,留有底册,做好记录。
4.各学院、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日查、周查、月查,建立并继续完善工作台账,保证工作留有痕迹。
5.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改,自查工作情况于9月29日(周五)前报保卫处301室。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angyali@tjcu.edu.cn。
联系人:臧亚丽,电话:8668-2751。
保卫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