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近日,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或个人存在违章用电的现象,特别是私拉私接电源,使用低劣违禁电器的行为给学校用电安全带来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止用电安全事故发生,现就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1 、全校师生员工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电意识,服从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用电管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 、各单位及个人严禁私接电源,如遇因教学、科研及生活所需增加或改动电源,必须经过后勤管理处资源管理科同意方可实施。后勤管理处资源管理科对私接乱接电源现象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
3 、各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学生公寓、员工集体宿舍等严禁私拉私接电线、网线,不得使用劣质违禁电器,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后勤管理处
2011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