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 2011 年度市教委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津教委 [2011]25 号)要求(附件 1 ),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人应依据《 2011 年度市教委重点调研课题主要内容》(附件 2 ),自主确定具体课题,并按要求填写《天津市教委重点调研课题申报书》(附件 3 )。
二、课题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为主,并于 2O11 年 12 月底前结题。
三、课题申报人填写《天津市教委重点调研课题申报书》,以 A4 纸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连同电子版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前,报高教研究所。
四、高教研究所负责审核,并按照市教委文件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我校申报课题(原则上申报 6 项,最多不超过 8 项),于 3 月 31 日前统一报送市教委。
五、通过市教委评审,获得立项的调研课题,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高教研究所联系电话: 26686546
办公地点:国际交流培训中心 A 楼 4 楼
联系人: 王超 电子邮箱:gjyj@tjcu.edu.cn
附 1 :《关于组织申报 2011 年度市教委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津教委 [2011]25 号)
附件 2 : 2011 年度天津市教委重点调研课题主要内容
附件 3 :天津市教委重点调研课题申报书
高教研究所
2011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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