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3-11-19 浏览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近期,中纪委、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重要意义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要深刻认识中央反对不正之风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奢靡之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对纠正此风,从党内到社会均有反思、倡议和呼声。坚决纠正这一不良风气,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坚决反对“四风”的具体举措,是强化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守纪律,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从抓贺年卡等具体问题入手,抓早抓小,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把市纪委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元旦、春节节日氛围。

三、加强督查,严格把关,确保各项规定有效落实

学校财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各部门各类报销票据严格把关,凡是不符合要求、违反规定的支出一律不予以报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审计等部门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严肃责任追究。

校纪委

2013 年11 月18 日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