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经济学院院长梁学平“做客”《天津日报》思想会客厅栏目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王琳  编辑:王琳  发布时间: 2020-07-30 浏览数:

7月29日,我校经济学院院长梁学平“做客”《天津日报》9版思想会客厅栏目,就“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落细持续用力”话题,与日报评论员开展对话。他指出,经济发展的质量取决于市场主体活力的强度和持续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保市场主体”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生产、消费、投资良性循环的重要课题。市场千变万化,不同市场主体的需求和经营条件随时在变,这就要求政策有动态优化调整,做出快速反应、精准对接解决具体问题,在落实落细落小上持续用力。北方网等媒体转载。

原文如下: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落细持续用力

张 玥 本报评论员

对话人:

梁学平 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张 玥 本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从“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到疫情期间的“27条措施”和刚刚出台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等,天津这些政策措施针对融资、用人、创新等问题,精准打通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上的堵点,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造最优环境。市场千变万化,不同市场主体的需求和经营条件随时在变,需快速反应、精准对接解决好具体问题,在落实落细落小上持续用力。

张玥:常言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对经济社会发展来说,市场主体就是“青山”,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青山”才能始终郁郁葱葱,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这既需要有着眼当下举措,也要有立足长远规划。

梁学平:经济发展的质量取决于市场主体活力的强度和持续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保市场主体”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生产、消费、投资良性循环的重要课题。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就当下而言重在补短板,比如通过推动“放管服”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细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降低生产要素成本等方式,对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精准施策、精细服务,为其纾困。而从长远计,要着眼于推进使市场主体优化升级的制度创新,破除制约其释放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创造力,比如持续打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建设、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等。

张玥:市场主体是一个大概念,也代表一个个微观个体。每一个细胞被激活,整个机体才能迸发出蓬勃的生命力。近年来我市推出许多有力的政策举措,可以说抓住了市场主体的“痛点”和“兴奋点”。

梁学平:从“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到疫情期间的“27条措施”和刚刚出台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等,这些政策措施针对融资、用人、创新等问题,精准打通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上的堵点,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造最优环境。市场千变万化,不同市场主体的需求和经营条件随时在变,这就要求政策有动态优化调整,做出快速反应、精准对接解决具体问题,在落实落细落小上持续用力。

张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固然要靠政府部门的全力扶持,市场主体自身也要有所作为。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可以促使市场主体练好“内功”。但发展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这是否意味着企业家要经历一个有破有立的过程?

梁学平:是的。企业家的“立”,是要把爱国、诚信、社会责任转化为做强企业、做好产品的行动,并具备国际视野,加强产品或服务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依托优势“走出去”,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破”,意味着要主动应变求变,借助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实现企业组织形态、商业模式、服务模式和经营业态的创新,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成为推动创新发展的生力军。

张玥:活力,是一种旺盛的生命力,代表拓展与进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仅要使广大市场主体能够正常生存,更要能够实现更大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在做大做强中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梁学平:当前微观市场主体数量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研发能力还不强,信息化、智能化、“互联网+”的融合程度还不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作用还需加强。所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仅仅是要雪中送炭,还要通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微观市场主体地位等,促进其优化升级,提升创新能力、发展能力。这样才能使市场主体在就业、民生、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赋能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