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刘保玉教授来我校做讲座(图文)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3-11-22 浏览数:

        11月20 日下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刘保玉教授应邀在图书馆国际学术报告厅做了题为“登记对抗主义的物权变动规则——理解、适用、评析”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齐恩平主持,法学院师生 300 余人聆听了讲座。

        讲座从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入手,阐述了物权公示的基本内涵、物权公示原则的基本内容,并就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公示要件主义、公示对抗主义、意思主义等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刘保玉教授还从典型案例入手,对学术界目前争议较大的未登记的物权的性质、善意第三人的范围、抵押权与地役权的排序规则、特殊动产买卖中交付和登记的关系、公示对抗主义在善意取得中的适用等问题展开了深入剖析。最后,从物权公示原则与物权绝对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的关系出发,对现行法律所采用的登记对抗主义的妥适性问题进行了评析。

        讲座使法学院师生对登记对抗主义问题有了深入了解,开阔了学术视野,受益匪浅。大量真实、典型案例为师生们在司法实践中实现法律规范与法律理念的融通、运用,提供了鲜活的样本和素材,并为学术研究方法的拓展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和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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