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学院与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共同承办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和税收政策研修班(图文)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4-03-24 浏览数:

        3 月 22 日 至 23 日,由中国租赁联盟、中国国际商会租赁委员会主办,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和天津商业大学租赁学院承办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和税收政策研修班在新桃源酒店举行。会议邀请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处长谭崇钧担任主讲,中国租赁联盟、中国国际商会租赁委员会主席、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会长杨海田,融资租赁企业代表和租赁学院 2012 、 2013 级融资租赁研究生参加了会议。

        会上,杨海田会长致辞并介绍了融资租赁行业近年来的发展状况,通过数据对比对融资租赁行业未来的发展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谭崇钧处长就财税( 2013 ) 106 号文有关融资租赁税收进行了解读、对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了阐述、并对在场与会者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而全面的回答。本次研修班讲述了融资租赁前沿知识,为融资租赁企业把握政策和解决现实问题指引了方向。

        本次活动同时作为租赁学院的一次实践活动,加深了学生对融资租赁法律等知识的理解和对融资租赁的相关认识,提高了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兴趣及热情,掌握了融资租赁行业未来发展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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