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荐读】天津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徐丽、孟若冰  编辑:孙苏威  发布时间: 2018-11-19 浏览数:

“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清除‘官伞’、清除‘警伞’、清除不作为不担当的变相‘保护伞’,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为创建‘无黑’城市提供保证。”日前召开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再一次彰显了我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深入的坚定决心。

打蛇打七寸,扫黑必除“伞”。必须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作为重点,“扫”到要害,“除”到命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建机制强配合 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双向移送线索

剑指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三类问题”,今年3月,我市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制度、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

我市还制定《移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材料的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政法机关联络员双周碰头制度,沟通情况、及时跟进掌握侦办进度。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同办案机制,目前对10余件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同步立案、同步调查。

突出基层治理 强化和巩固基层政权

黑恶势力在基层为非作歹,直接破坏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市纪委监委切实结合我市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工作实际,把扫黑除恶同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换届选举相结合,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问题。把扫黑除恶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重点查处各级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拓展线索来源 变守株待兔为主动出击

“如发现东丽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以下15种违纪违法行为的,请马上举报。”近日,东丽区纪委监委向社会公布了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类型及举报方式,给出资分红、纵容包庇、阻挠查处、站台撑腰等15种“保护伞”类型画像,向广大群众征集问题线索。

宝坻区纪委监委抓好“线索处置、问题查处、协同办案、倒查追责、通报曝光”5个重点环节,发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村级换届监督作用,严惩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随着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摒除“坐等靠”思想,积极拓展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采取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变守株待兔为主动出击。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线索梳理、移送、核查工作,选取重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实行销号管理。

层层压实责任 形成扫黑“挖伞”整体合力

最大的决心产生最高的智慧。实践证明,只要下定决心,强化担当作为,就能排除万难,取得更大胜利。

“必须严字当头,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深挖;对‘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优先处置,不管涉及谁,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通过约谈、督办、督查等方式加强工作督导,实行跟踪问效,压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深入。

在强化监督检查方面,市纪委监委一方面抓好常规监督,一方面开展专项检查,从监督检查室、巡视组、派驻机构选调经验丰富、敢于碰硬的干部组成督查组,对扫黑除恶工作逐区开展督查。连日来,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多次带队深入滨海新区、和平区、西青区等研究指导工作,对区纪委监委遇到的困惑和难题指明方向、提出对策,在攻坚克难中推动专项斗争取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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