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厅函[2016]14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准就业服务工作。就业指导服务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责所在和主要内容。精准就业服务是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把建立健全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作为创新工作方式、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体现,明确目标任务,统筹多方资源,加大资金支持和人员保障,调动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院系、职能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满足毕业生就业创业新需求,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准确掌握供求信息。各地要指导并明确要求各高校开展毕业生资源信息全面调查,帮助高校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各高校要明确任务分工,层层抓好落实,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要第一手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详细记录毕业生求职地域、意愿、薪水等就业意向。高校和院系要准确掌握单位性质、工作地点、学历要求、招聘条件等招聘信息,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
三、建立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就业网、手机短信、就业APP、微信等渠道,建立供需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将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进行比对,智能化匹配学历、专业、地域等关键信息,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精准推送符合要求的供需信息。要指定专门团队或人员负责服务平台的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发布供需信息,做到定期维护、适时更新、即时统计。教育部新职业网已建成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指导和岗位信息精准对接服务。
四、大力拓展服务内容。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采用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丰富精准对接服务内容。广泛利用手机等移动终端,开展订制服务,根据毕业生不同阶段需求和求职意愿,精准推送相应的就业政策、岗位信息、指导服务,实现就业服务个性化、差异化。要重点关心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精准岗位信息推送,做到精准帮扶,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五、确保信息安全。各地各高校要牢固树立网络信息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毕业生个人信息安全。要认真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严禁发布含有限定院校、性别、民族等歧视性招聘信息,严密防范招聘欺诈和“试用期陷阱”,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平稳有序。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7日